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8日 09:08 | 发布部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强化课程育人导向,依据《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课程思政”教育教学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宁大党〔2017〕66号,附件1),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现决定推进我校“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强化以优良的师德师风引领优良的校风学风,深入挖掘提炼各门课程所蕴含的思政元素和德育功能,实现课程教学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升与价值引领相统一,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的价值教育全覆盖。每一门课程都应有育人功能。
2.教师是“课程思政”的实施主体,所有任课教师都有育人的职能。每位教师要认真挖掘课程中的思政元素,有机地融入课程教学中,切实承担起“课程思政”工作的主体责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和价值观的全面协调发展。各系部、教研室定期组织“课程思政”研究与交流,形成各门课程的案例库,及时总结经验和体会。
3.学校将“课程思政”的内容纳入教学检查材料中,教学督导和领导干部听课要对“课程思政”内容进行评价。教师每学期的教学日历中应标注出拟导入“课程思政”的章节。
4.每个专业和一级学科学位点至少培育2门思想政治教育功效显著的“课程思政”示范课,鼓励更多课程自行探索。示范课程负责人请填报《课程思政教学设计表》(见附件2),于5月7日前由学院汇总分别报送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各示范课程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填写《课程思政教学记录表》(附件3),用于日常教学反思和提升。学期末每个示范课程撰写1-2个教学案例,填写《课程思政教学案例表》(附件4),于学期末由学院汇总报送。
5.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学院人才培养经费中统筹安排,保障“课程思政”工作的全面推进,重点资助示范课程的建设,同时加强该项经费的使用监管。示范课程负责人应认真学习国内相关高校课程思政的有益经验,积极改革创新,注重总结提高。
本科生示范课程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务处(黄陈月莉楼20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imingyang@elecbocai.com。联系人:艾明阳 办公电话:87600273。
研究生示范课程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安中大楼60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uhezhen@elecbocai.com。联系人:余荷贞 办公电话:87600027。
附件:
1.关于“课程思政”教育教学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2.课程思政教学设计表
3.课程思政教学记录表
4.课程思政教学案例表
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院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