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2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单位应为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有权开展在职人员以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单位。 2、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专业应为有权开展在职人员以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专业,一般要求已有三届以上硕士毕业生。 3、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专业应具备较强的教学力量、较完备的教学计划、较好的社会需求和生源条件。 4、异地办班从严控制,要求异地办班的合作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教育培训经验、以及良好的管理、教学和科研条件。一般应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市级以上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教育事业单位或国有大型企业等。 5、外省市高校与我省相关单位在省内合作举办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原则上应为本地区相关学科没有博士点、而确需招生的硕士点学科、专业。 二、须提供材料: 1、《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简况表》一式两份(另电子档一份); 2、《浙江省2012年申报登记备案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汇总表》一份(另电子档一份); 3、拟印发的招生广告与招生简章一份(另电子档一份); 4、若属于异地办班,同时还还需附办班所在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的意见、合作单位的委托书或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材料汇总截止日期:2012年4月2日。逾期不候。 研究生院(筹)联系人:施莉;联系电话:87600027;邮箱:shili@elecbocai.com 三、相关附件: 1、浙江省2012年申报登记备案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汇总表 2、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简况表 3、浙江省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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