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任课老师:
2015-2016学年期末考试已开始,为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现将研究生期末考试有关要求与安排通知如下:
1、各课程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宁波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研究生的课程学习进行考核,考试可以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但均应统一采用《宁波大学研究生期末考试卷》格式。
2、论文形式的考核方式,应使用统一的宁波大学答题纸。
考核方式、考核命题要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难度适中,有一定的覆盖面,能反映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并附有详细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3、考试成绩一律采用100制计分。请在6月27日前任课教师完成系统内登分,7月1日前并将任课教师签名的系统打印成绩表(一式两份)、期末考试卷样张、期末考试答题纸、命题审批表、研究生参加考试签名表、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自评表等相关表等教学考试档案交学院314办公室。
4、公共课的补考、缓考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安排,专业课的补考、缓考工作由学院统一安排。
附件:1.研究生院有关期末考试的通知 //graduate.elecbocai.com/info/1049/11378.htm
2.期末考试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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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