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我校本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考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要求:
1、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有关要求、开题报告的程序请遵照《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宁大政〔2010〕204号)、《宁波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宁大政〔2008〕101号)、《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查新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执行。
2、参加学位论文开题的研究生必须按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学分,且课程成绩经审核全部合格。
3、请各相关学院加强对研究生开题资格的审核。未能按期完成课程学习任务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得参加开题考核,若因特殊情况(如赴境外高校交换生、赴国内其他高校课程学习等)需要正常参加开题考核的,学院应根据研究生的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书面报研究生院审批后进行。
4、理、工、农、医学类各专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需提交开题查新结果报告。
5、博士研究生必须已经通过学科综合考试。
6、开始记录研究生论文工作日志。
二、开题对象:
(一)全日制研究生
1、2012级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2、2012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包括农业推广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工程硕士、体育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翻译硕士等。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2011级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2年春季入学):包括农业推广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教育硕士、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
三、时间安排:
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应于2013年12月底之前完成。
2、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一般应于2013年11月底之前完成。
3、凡未按时开题者,将相应推迟其论文答辩时间。
四、具体要求:
1、研究生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开题考核表(考核结束后,尽快录入研究生论文管理平台中),并在导师指导下认真撰写开题报告。
2、各学院、学位点统一安排开题报告的时间、地点、开题考核小组。
3、开题报告结束后,研究生根据考核小组评议结果修改开题报告,形成最终定稿。
4、开题考核合格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选题。
五、材料报送:
1、开题工作前一周学院将研究生开题工作安排表(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分别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和校研究生督导组。
2、开题工作结束后,研究生将宁波大学研究生开题考核表(从系统里打印)、开题报告修改定稿(若考核结果要求修改者)交所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3、学院将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考核情况录入系统。
六、关于启用研究生学位论文综合管理平台的通知
1、开题结束后,研究生尽快把学位论文开题信息录入学位论文综合管理平台系统。系统网址
//210.33.16.51
:8081/login.aspx,用户名为研究生学号,初始密码为研究生本人身份证号的后六位。
2、研究生开题信息输入系统后,通知导师进入系统进行开题审核。导师入口网址
//210.33.16.51
:8081/login.aspx,用户名和密码为教师编号(同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3、12月底前,学院研究生秘书(或开题考核小组秘书)把相关考核意见录入系统。网址
//210.33.16.51
:8081/login.aspx,用户名与密码届时发送至秘书的邮箱。
相关表格下载处: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文档下载—论文工作、毕业阶段相关表格:宁波大学研究生开题考核表、研究生开题工作安排表、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3.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