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级研究生、各研究生导师: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18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及《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宁大政[2010]204号)的要求,18级研究生中期检查作如下安排。
一、中期检查时间
6月22-27日。
二、中期检查内容
全方位了解学生论文进展情况,对论文的进度、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及实施方案做出客观性评价,并对论文今后工作给出适当性建议与意见等。
三、中期检查程序
(一)6月23日前,研究生送交《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纸质稿一式两份,导师和学院各1份,并附电子稿(电子稿命名:中检+专业+学号+姓名.PDF)。
(二)检查结果将形成简明的书面总结,对检查的总体情况、特殊情况等应有一定的说明,并给出检查意见,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三)中期检查结束后,如有选题上的变更(包括之前已经变更者)需填写“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变更申请表”及“研究生论文选题变更专家论证意见表”(专家论证可用“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附后替代)。
四、中检结果处理
(一)对完成工作量较少,阶段成果不明显的研究生要督促其加快论文工作进度。
(二)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如论文选题不适当,或工作进行中遇到很大困难者),应要求其导师做出适当处理,及早调整工作方案,必要时可规定在一定时间以后再次中检。
(三)对问题突出严重者,应给予警告,直至终止培养。
(四)检查结果经确认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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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