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浙江省教育厅为贯彻落实《关于“十二五”期间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浙教高教〔2011〕169号)和《关于“十二五”期间全面提高本科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浙教高教〔2011〕170号)精神,积极推进我省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将于“十二五”期间启动实施4000个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其中2012年共立项1000项左右。
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是省教育厅面向课堂教学的教学改革项目,主要面向副高职称及以下的教学一线教师,且明确规定同一学校所有项目负责人中副高职称的比例不得超过50%。为提高我校申报和立项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随着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和深化,课程的教学方法改革与实践方面研究愈显迫切,教学方法的改革是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保障。课堂教学改革的宗旨是:面向课堂,改革模式,减少讲授,强化课外,注重过程,注重实效。
二、立项主要内容
立项主要围绕如何深入研究与改进课堂教学,改进现有的教学方法、手段和考核评价等。教学方法应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内外结合转变、以结果评价为主向结果过程评价结合为主转变。
1.面向课堂。立项主要面向一线教师,面向课堂教学,适度偏向基础课、通识课、大类课,兼顾专业课、实验课;不仅要改革理论课,也要改革实验实践课。
2.改革模式。建议小班开课,或大班上课、分成小班研讨,鼓励各种模式的教学方法改革。倡导参与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
3.减少讲授。课内讲授学时压缩1/3左右,用于课堂讨论、学生演讲等环节。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独立思考,着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钻研问题、探究创新的兴趣和能力。
4.强化课外。教师采取各种机制模式,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引导学生课外主动学习,力争课内外学时比达到1:3以上。
5.注重过程。改变课程评价方式,注重学生平时表现,期末考试成绩在总评成绩中不超过50%。优良中下不及格等成绩要呈正态分布。
6.注重实效。各种改革必须在教学过程中予以体现,课程结束学生写出学习体会并装订成册。
三、立项方式及名额分配
2012年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采取学校推荐、省厅备案的办法进行,省厅按照各校教学研究水平以及在校生人数等情况下达每所高校推荐的项目数,具体项目数待省教育厅正式通知下达后才知道。由学校自行组织评审拟立项的项目,报省厅审核确定。2012年共立项1000项左右,每个项目资助1万元,学校按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
四、项目评审和管理
2012年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教师申报,本次立项我校将适当向开展探究式课堂教学改革的教师倾斜。
我校申报、评审程序如下:
1.各申报者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
2.所在学院或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3.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所有申报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排序;
4.按照立项名额1.2倍的人数安排答辩评审;
5.最终立项评审结果由校教学委员会审议;
6.公示立项名单后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项目建设周期两年,开设两轮以上方可申请项目结题。项目结题材料主要包括:每年一份项目进展报告、每轮实施的学生学习感受、项目结题总结报告以及正式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1-2篇。
五、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2012年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主要以一门课程、一项大型作业等基本教学单位为研究目标,形式可多样化,研究范围不易过大,研究人员一般1-2人,着重落实于学生的教学过程。项目负责人的职称应为副高及以下,同一学校所有项目负责人中,副高职称的比例不得超过50%,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
学校探究式示范建设课程负责人,应积极申报课堂改革项目。同时,为促进课堂教学改革的理论研究,我校将留出10%左右的项目立项支持学校教学管理人员对此做相关理论性研究。
六、其他要求
请申报学院认真组织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和《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请汇总表》,并于5月30日前汇总立项申请表(一式五份)和汇总表,并提交到教务处,电子文档发送:hujianmei@elecbocai.com。
联系人:胡建梅,电话:87600417
附件:2012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doc
宁波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