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教材建设,鼓励教师积极编写教材,根据《宁波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06〕155号)(附件1)启动2011年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一、教材建设的指导原则
1、鼓励在比较分析现有教材的基础上,编写一批教学改革力度大、课程体系科学、能反映最新学科内容和先进教育理念、适应人才培养目标的高质量教材;
2、 鼓励编写系列配套教材或教材群;
3、鼓励编写一批对大学生人文素质和科学素养有重大影响、受益面广、有助于培养综合素质的通识教育类教材;
4、鼓励编写有助于培养复合型人才、反映学科交叉或边缘学科最新进展的系列教材;
5、鼓励编写反映我校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的教材;
6、鼓励结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编写适合于专业模块课程的教材;
7、鼓励文字教材与电子教材配套发展,鼓励编写和开发反映现代科学与技术的电化教学教材和计算机辅助教学课件等。
二、申报的范围、条件与要求
1、申报范围:全校开设的所有必修课、选修课的教材;但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的教材建设已由专业建设经费支持,不再列入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范围。
2、申报条件:申报的教材应在教学内容和编写体系上充分反映本学科专业最新进展和现代教育思想,体现创新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教材建设者来自教学第一线,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教改思路清晰,文字表达能力强。
3、申报要求:申报者需填写《宁波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宁波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评审表》(附件3),并需提供详细的教材编写大纲和样章(至少一章)。
三、申报材料与截止日期
各学院的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材料由本学院统一交至教务处,申报材料包括:各项目的《宁波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打印稿一式二份、《宁波大学教材建设立项评审表》打印稿一式三份、编写大纲和样章打印稿各三份(每个项目的材料请单独装袋),学院的《2011年校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打印稿(须加盖学院公章)一份。以上材料均需由学院统一发送电子稿。
学院向教务处递交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28日。
凡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经规定程序评审后,将择优确定立项并予以经费资助。无论立项与否,申报材料均不再退还。
联系人:胡建梅 电话:87600417 办公地点:黄陈月莉楼204室,E-MAIL:hujianmei@elecbocai.com
附件1、宁波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宁波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3、《宁波大学教材建设立项评审表》
附件4、《2011年校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1-4.rar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