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公共选修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是我校本科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宁波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宁大政〔2001〕189号) 和《宁波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管理办法》(宁大政〔2014〕91号),对公共选修课程和通识选修一般课程的开设进行审核。具体通知如下:
1.下学期(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拟开设的所有公共选修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均应报教务处审核。公共选修课拟开课(含新增及非新增课程)教师应填写《宁波大学公共选修课程申报表》(附件1),通识选修课程(含新增及非新增课程)拟开课教师应填写《宁波大学通识选修课程申报表》(附件2)。每位独立开课的教师均应单独填报一份申报表,几位教师合作开设一门课只需共同填报一份申报表。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课程申报书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公布下学期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名单。
2.学校将不定期安排公共选修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教学质量检查活动。
各学院请在5月16日10:00之前将《宁波大学公共选修课程申报表》和《宁波大学通识选修课程申报表》打印稿各一式一份及《宁波大学公共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宁波大学通识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打印稿各一式一份(附件4)交至教务处。以上表格均需提交电子稿。
联系人:胡建梅 电话:87600417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宁波大学公共选修课程申报表》
附件2.《宁波大学通识选修课程申报表》
附件3.《宁波大学公共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
附件4.《宁波大学通识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