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出卷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保证本学期相关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安排、落实好本学期期未出卷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卷工作要求
1、采取闭卷、开卷、“一页开卷”等笔试形式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须同时出题型相同、难易度相当的A、B二份试卷(若有缓考须加出C卷),由学院随机抽取1份用于期未考核;面试、口试等考核方式应采取抽签的形式进行,由2位教师评分的平均分作为学生的考核成绩。
2、试卷均须采用统一的命题稿纸(附后),用碳素墨水书写或计算机打印。经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后由教学秘书统一第十四周送文印中心付印。论文形式的考核方式,应使用统一的宁波大学答题纸。
3、考核方式、考核命题要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难度适中,有一定的覆盖面,能反映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并附有详细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考前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考核内容进行讲解泄露,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笔试考核时间一般为二个半小时。考核时间不是二个半小时的,需经所在学院批准后执行,输入到教务管理系统,并进行书面备案。
二、试卷上交的时间及材料清单
1、本学期期末试卷请于14周周一前上交存档。
2、按照学校要求,上交时A、B卷必须题型、分值相同且两卷重复率低于15%(试卷题目不能与前2年的重复率不超过15%);每份试卷必须有命题稿和评分标准,评分标准不能过于简单,须明确标识得分点。
3、A、B卷及评分标准电子稿命名格式:
(2016-2017-1学期_课程编号_课程名称_出卷老师_A(卷)_试卷(评分标准)
三、试卷的保密工作
试卷的各个流通环节都要做好保密工作。试卷(及其电子稿)请指定专人传递、登记、制作和清点;试卷(及电子稿)要专柜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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