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宁波大学探究式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宁大政【2011】19号},下学期(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探究式试点课程立项工作已开始。请各学院积极动员教师申报,并做好评审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各学院自行组织申报,申报教师应填写“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探究式试点课程申报表”(随附课程教学大纲)(附件1)。课程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1) 教师具有教学改革的意愿;
(2) 以教师个人名义申报;
(3) 课程教学方案设计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创新性;
(4) 申报课程和教学对象适合开展探究式教学改革。
2.各学院对申报课程组织评审后,由学院统一填报“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探究式试点课程推荐表”(附件2)。每学院可推荐2-3门试点课程。
3.所推荐的试点课程应为下学期开设的课程。
4. 试点课程的主讲教师如需使用课堂教学改革专用教师,可在本学期结束前向教务处申请。
5. 已主持过两门探究式试点课程的教师,学校将不再予以资助。
各学院请在2012年6月15日前向教务处204室提交申报表和推荐表打印稿和电子稿各一份。
联系人:胡建梅 电话:87600417 E-mail:hujianmei@elecbocai.com
附件1.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探究式试点课程申报表
附件2.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探究式试点课程推荐表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