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教师编写更多优秀教材,促进我校教材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宁波大学优秀教材评选办法(试行)》(宁大政〔2006〕157号)(附件1),本学期将开展校优秀教材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由我校教师主编并正式出版,供本、专科生使用的各类高等学校教材(含基本教材、教学参考书、实验教材、习题集、案例集、电子教材、CAI课件等),均属评选对象。各种专著以及专门为进修生或短训班编写的教材不在评选之列。参评教材须在实际教学中使用两年以上,并在教学中继续使用。凡已停止使用或因质量问题造成积压的教材,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材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教材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内容;
2、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前瞻性,并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3、教材体例、结构完整合理,内容体系符合教学基本要求,富于启发性,有利于教师课堂教学和学生自主学习;
4、语言准确、精炼、流畅,图形符号、单位符合国家标准。
(二)多媒体教材和CAI课件,除应符合(一)以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理、素材、例证科学,逻辑性强;
2、场面、环境、动画、色彩、音响、模拟实验逼真,特技运用效果良好,声像同步,图象清晰、稳定,背景音乐与主题协调;
3、使用面广、教学效果显著。
三、评选程序
1、教材主编提出申请:参评的教材须由主编填写《宁波大学优秀教材申报表》(附件2)打印稿一式7份及电子稿1份,并根据“宁波大学优秀教材评定指标”填写《宁波大学优秀教材评定》自评报告表打印稿一式7份及电子稿1份,与参选教材7本一并交学院。
2、学院推荐:学院组织学生(至少30人或1个小班)、本学科正、副教授(至少2人)进行评议,分别填写学生使用教材调查表和同行教师评议表各一式7份及电子稿1份,并连同原始材料的打印稿一式7份和电稿1份一起于5月10日下班前交至教务处。
3、专家组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教材进行分类评审,专家组根据“宁波大学优秀教材评价指标”(附件2)进行打分,并根据评分结果确定候选获奖教材,报学校教学委员会。
4、校教学委员会审议:校教学委员会根据参评教材的质量投票决定每一获奖等级的数量和获奖教材。
5、获奖教材经公示一周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最后由学校正式发文公布。公示期间如对评选结果及评选过程有异议的,可凭相关证据向校教学委员会要求进行复审。
四、奖励办法
校优秀教材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奖项的数量根据参评教材质量,由校教学委员会决定。获奖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其中一等奖奖金为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联系人:胡建梅 电话:87600417 E-Mail:hujianmei@elecbocai.com
办公地址:黄陈月莉楼204室
附件1:宁波大学优秀教材评选办法(试行).rar
附件2:宁波大学优秀教材奖申报书.doc
教务处
201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