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抽查平时成绩及期未成绩的评定:
1、有关评分标准
2、标准具体内容
3、标准是否合理
4、有关原始记录
5、是否符合正态分布
6、相关签名及内容是否完整
一、考试课程
1、每门课程结课考核之日起4天内,教师应通过教务系统及时输入并提交学生成绩。
2、交试卷装订封面,宁波大学考场记录表
3、学生平时情况记录表1份。
4、成绩单2份(填写考试时间并签名)。
5、批阅试卷(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序),空白试卷。
6、课程教学档案表(考试分析表)(系统中打印,须签字)
7、宁波大学课程考核命题稿,试卷,评分标准。(命题老师,第十三周上交)
8、考试形式为论文、面试、口试、作业、作品、上机考的需上交宁波大学课程考核命题稿,考题(或选题要求)、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等评分依据材料。
9、课程档案:
9.1 课程教学大纲
9.2课程教学进度表(教学日历)。
二、实验类课程(补交)
1、实验课程档案2份。
2、实验教学计划1份。
3、实验课的课程小结1份。
三、含自主学习课程(补交)
1、自主课程教学计划1份。
2、自主学习课程小结1份。
四、实习类课程(补交)
1、实习计划表1份。
2、实习记录汇总表1份。
3、实习总结1份。
请老师们提前作好有关材料的准备,于当年学期结束前上交相关材料,谢谢配合!
教研办
2016-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