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学科项目的中后期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计划任务书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于在2009年12月前到期而未办理结题手续的学科项目(见附件),项目负责人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相关结题手续,否则将予以撤题,对于被撤题的项目负责人将作信用记录,且限报有关学科项目。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和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特别是在外进修、挂职等教师)尽快办理结题手续。
2、对于在2010年到期而未办理结题手续的学科项目,希项目负责人抓紧办理结题手续;对于在2011年即将到期的学科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把握研究进程,在项目完成时间内及时办理结题手续。
附件:2009年12月前到期未结题的学科项目清单
研究生院(筹)
2011年6月22